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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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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他身在南海, 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 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 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 他已陷入思考, 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 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 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 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 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 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 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 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 有的时候起得很迟, 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是个奇怪的人。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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