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秒,你的歌或许红极一时,下一秒,就会让人彻底遗忘。
“唱情歌是我的优势,也是我的劣势,如果我想要凭借歌手的身份继续在娱乐圈里走下去,转型去接触不同的音乐曲风是必然的选择,刚好今年古风歌大热,于是就想往古风上磨一磨。”
董沁听得似懂非懂,面上用力地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作为叶伦飞的标准迷妹,董沁坚决贯彻脑残粉的原则:
自家偶像说什么,都是对的!
自家偶像做什么,都是对的!
简而言之,就是自家偶像宇宙第一无人能敌,要是被diss了就是遭人眼红妒忌落井下石!
萧秀秀眉头轻蹙,知道一些古风歌曲的消息,思索了下,发表着自己的见解:
“做古风歌挺好的,我也常常听古风歌曲,现在优秀的古风歌还很少,经典的更少,市场抢占率还是很大的,只是——”
话语一顿,她看向叶伦飞,叶伦飞正好也将目光看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皆是不同的感受。
萧秀秀微微移开了头,躲避叶伦飞如暖阳般柔和的目光,道:
“你成名于情歌,要是完全转型,倒是有点本末倒置了,不一定要全部都放弃,我觉得你可以情歌里掺杂几首古风歌试试水,要是古风曲目优秀,跟你的情歌有个鲜明的对比,没准听众们会觉得你音乐做的更好了。”
话一说完,萧秀秀又觉得自己多此一举。
叶伦飞是谁?
他是一位已经成名的一线歌手,围绕着他的团队都是顶级配置,市场分析比自己更专业,她能想到的事情,他的团队会想不到吗?
于是,萧秀秀又忙补了一句:“一点拙见,你随便听听就好了。”
叶伦飞一直都在看着萧秀秀,目光很专注,这是他的礼貌教养。
见她说完后一直在不停地喝水,他不由笑了笑,道:“不,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的团队是有点着急了。”
后半句话说的轻描淡写,仿佛是随口一说,却无端让萧秀秀无端感受到了一股寒意。
她忍不住抬头看过去,叶伦飞已经低下头吃起了火锅。
萧秀秀眉头一皱,将心底里的怪异感给按了下去。
而何矜夏这时已经从羞意中缓了过来,用另一只自由的右手夹起盛衍给她盛的菜吃,发表着自己对古风歌的见解。
“音乐我不太懂,古风歌曲倒是有所耳闻,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美人在骨不在皮,古风歌也是如此,歌曲的灵魂在于意境而不在于旋律,更不在于词曲。”
“犹如作诗,无论是五言律诗还是七言律诗,平仄押韵不是为了读起来时朗朗上口,而是为了意境的表达,有了一个框架在,意境才不会松散无形,也便于让人理解。”
何矜夏缓缓开口,声音清脆如叮咚作响的珠子,一颗接着一颗坠落,有条不紊,从容而悠远。
“秀秀说的对,专辑全部都采用古风歌有点危险,与其做多,不如做精,现代的古风歌曲,大部分只追求形的表达,有的甚至连形的都够不上,更何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