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正是熟知这段历史,才从中发现arm的机会,一个提前五年才有的机会。在ibm的pc机投入市场前,计算机领域最火的微型计算机无疑是苹果公司的apple系列,apple1、apple使用的都是mos650处理器,,英特尔的8086并不显眼。
ibm正是看到了以苹果公司为代表的微型机迅速商业化,大量取代了ibm中型机和大型机的市场,公司在1979年的利润第一次出现负增长。于是ibm高层决定迅速推出一款有竞争力的微型机夺回市场,这才有了ibmpc机。
pc没有让ibm公司在个人电脑时代的成就霸主地位,却成就了影响整个信息技术时代根本格局的intel联盟。曾有无数pc兼容机厂商恨恨的对记者,卖一台电脑能赚100元,其中英特尔拿去了70元,微软拿去了40元。这句话的其中奥妙,令人回味无穷。
但如果arm能在intel联盟形成前,强势阻击ibm的pc机,未来的一切就未可知了。用位元的arm与同样位元的8086来进行pk,arm自然远远不如。但如果用它与16位元的8086进行比较,在运算性能上反而占优,更别提8086和阉割版的8088了。
当然真正的市场竞争绝不是简单的堆砌数据,采用risc设计的arm架构,相比采用cisc设计86架构,有着简单实用的优势,但也不是没有缺。比如risc架构的处理器由于运算速度快,对内存容量的需求也更高。
可是这已经是李轩所能想到的对抗英特尔这个未来巨无霸的最佳方案,重生光环也不是万能的,没法让他凭空就变出一款能与86相媲美的全新处理器。至于让他自己研发,他还真没这个自信。
前世的他只是硅谷无数工程师中的普通一员,远远算不上研发能力超群的技术大牛。前世耳熟能详的指令集架构就那么几种,其中arm架构对李轩来无疑是最熟悉的,做嵌入式开发的他对arm比对女友的身体还了解。这也是李轩决定把arm提前弄出来的底气所在。
退一万步来,arm即使在与86的竞争中,依旧重蹈前世的覆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李轩提前把arm抓在手中,等于把未来的移动通信时代抓在了手中,至少有了一条退路。
arm的全称叫做acornriscmachine(艾康(公司)精简指令集机器),这一世李轩既然决定对它下手,它的名字自然也要改一改,变成eastriscmachine(东方(公司)精简指令集机器),就简称erm。
erm处理器研发组自然是半导体实验室最受重视的课题,无论是资金、设备、人员、场地统统优先满足。虽然赵伟明教授才是课题组的总负责人,但实际上李轩才是真正的指挥大脑。
最初,赵伟明只是把李轩当做一个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但随着两人的接触和熟悉,李轩不在刻意隐藏自己的实力。他不停提出的奇思妙想,第一次是让人震惊,后来次数多了就变为麻木,赵伟明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只是觉得自己过去这么多年,是不是真的都活在猪身上了?还好搞技术的人大都比较单纯,赵伟明只是把李轩当做一个百年不遇的技术天才,毕竟科技领域这样的神童并不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