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二,其一,他既然要游历天下,闯荡江湖,当然要先弄清楚这个世界的大致情况,他虽通读原著,视线却终究局限那几个主要角色之间。
偌大一个江湖,自然不会那么狭窄,况且此时离原故事正式情节展开的时间段,还有不少时日,他也就想依从原著,也没法可想。
所以,先找个通衢之地,打探一下最近的江湖情况,有其必要,而襄阳为两国边境重镇,四通八达,距离最近,自是首选。
其二,却是因他背上负着的这柄黝.黑长剑了,此剑正是那玄铁重剑,既入剑冢,这等宝物,他当然不会无视。
离开山谷前,他便将其挖了出来,随身带离山谷。
利剑、软剑、重剑、木剑、无剑,这是独孤求败练剑的五个境界,玄铁重剑,位居其三,是他中年时所用。
对于他的这番划分,李剑歌有所参悟,却不置可否,并不全盘接受,这是剑魔的道路。
而在他看来,却有自己的一番理解,并不把使用利剑,作为最低级的境界,也并不真正认同,无剑,就是剑道至高之境。
但如果要他细细解释,却又不是一时半会,能得清楚的,他只是凭借自己二世为人,从两个世界获取的阅历和经验,隐隐有着不同的见解。
不过,无论如何,目前来,对他而言,有一柄可以依靠的兵刃,还是很方便的,至少可以省很多力气。
只是这玄铁重剑材料虽佳,但外型在他看来,却是太丑了一些。
须知人之当世,美型这一极为重要,李剑歌自问,以他如今的武功,不独步当世,也足可肆意横行,作为一个高手,岂可不重外表。
拿着这样一柄丑剑,在他看来,着实有不太符合他的画风,毕竟他尽管不如杨过那子俊俏清秀,却也英武健朗,霸气十足。
这可是由无数天材地宝,不知多少次洗练才最终培养出来,几乎接近完美状态的身材、样貌。
想来想去,李剑歌觉得,自己有必要维护这份美型,配备一柄合乎审美的武器。
玄铁重剑既然本身材料极佳,只是外型不显,那他就找个高明匠人,将回炉重铸,重炼一把适合自己的武器便可。
反正原故事中,这柄重剑后来也被回了炉,还一分为二,成了“屠龙刀、倚天剑”名传后世。
那他将这柄重剑提前到这会来,也不算什么事,想来独孤求败在天之灵,应当不会介意。
而襄阳城,作为军事重镇,边防要塞,驻扎着南宋大军,肯定不缺能工巧匠。
原著中,到得最后,郭靖、黄蓉夫妇也是在此城中,寻了名匠,将重剑回炉铸成屠龙、倚天,李剑歌既决定将玄天重剑重铸,自然会选择此处。
眼见快要抵临襄阳城下,李剑歌便不再疾奔,渐渐放慢了脚步,来到一条河旁,看见河边有间茶寮,不由感到些**。
于是,他转过方向,走进茶寮,叫了一壶凉茶,一盘卤肉,准备稍作歇息,补充饮食。
此时骄阳高挂,李剑歌虽功力精湛,并不惧寒暑,但这样的天色,总归还是有些干燥刺眼,让人感到不太舒服。
刚好在这间茶寮中休憩片刻,待日头过了,再行赶路也不迟。
襄阳城就在眼前,仅余半个时辰左右的路途,无须着急。
李剑歌喝了口凉茶,感到一阵舒沁,透体入腹,味美甘甜,当即哈哈一笑,对茶博士称赞了一番。
随即,便拿起卤肉大口嚼动,喀嚓喀嚓,好似绞肉机一般吃了起来。
没过多久,自南边官道上,行来几个汉子,着阳光,停在河边,不一会也转来茶寮,看来也是赶路的,打着和李剑歌一样的念头。
李剑歌一边吃喝,一边望了过去,瞥见这些人个个携刀带剑,顿时起了些兴趣,目光仍旧放在不远处的景色上,但已暗暗关注。
这群人数量约莫八.九个,挤进茶寮后,叫了茶水、吃食,嘴中不时骂骂咧咧,抱怨着这炙热的天气。
李剑歌将这些废话自动过滤,扫了他们一眼后,继续着自己的观察。
他们骂了几句后,也就慢慢停歇,待茶博士上了饮食,这群人大口吃喝,同时声交谈起来。
李剑歌坐在河边的位置上,与他们相距数丈,不过这距离,自然对他的探听,没有半阻碍,很快,他们的话题就引起了李剑歌的注意。
这伙人操着湘西口音,其中一个麻脸汉子道:“那李莫愁在山西再添杀戮,引起北地武林公.愤,导致群起而攻之,这是我们的大好机会!”
另一个黑脸汉子附和道:“的极是,只可惜我们得到消息太晚,现在才赶过来,却不知现在情况到底如何了……”
闻言,麻脸汉子脸色一沉,摇头道:“恐怕不太妙,我早你们几天至此,探听到些消息。”
黑脸汉子忙问道:“哦?那到底如何?李莫愁现在究竟在哪?”
麻脸汉子道:“听当日那全真教也收到了请帖,派了丘、王、刘、孙四位道长去找李莫愁,却被那妖女施以手段,不得不铩羽而归。”
黑脸汉子登时一惊,讶然道:“可是位列全真七子的四位道长?”
麻脸汉子咬着牙回道:“正是……唉,那妖女现已流窜到河南境内,并连杀十数个北地好手,真是可恨至极!”
黑脸汉子脸色一变,更黑了三分,锤了下桌子,道:“不管怎样,这次定要找到李莫愁,报仇雪恨,非得夺回镇教宝典不可!”
这黑脸完这一句之后,麻脸汉子连连应是,两人又了些其他的话题,李剑歌却不甚在意了。
端着茶杯,远望天际,李剑歌轻啄几口后,暗自嘀咕道:“李莫愁?镇教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