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此人并不姓马,倒是名字中有一个马字,大家本来都叫他“马哥”,但他自己特别崇拜香港警匪片《英雄本色》之中的小马哥,所以就要求身边的人都称他为“小马哥”,久而久之,他的本名倒是没几个人记得了,小马哥却变得大名鼎鼎。
其实燕飞扬倒没有听说过小马哥的“大名”,是萧雄推荐给他的。
毕竟冠军夜总会是在红旗路的地盘上,想要解决冠军夜总会的问题,绕开“小马哥”就是很不明智的。纵算萧雄亲自上阵,也不方便绕开“小马哥”。
六点半左右,包厢门被推开,三名男子抖抖地走了进来。
这种调调,也是从香港警匪片里学来的,街面上的“大哥”,走路都是这样抖的,不但走路的时候抖,站在那里也抖个不停,就好像得了羊癫疯似的。
时间一长,这种“羊癫疯”也成了某个社会阶层的专用姿势。
抖在最前边的,是一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个子略高,约有一米七五左右,身穿一件浅白色的西装,梳着小马哥式样的三七分头,打着摩丝,粗粗一看,还真的和电影里的小马哥有几分相似。
当然,也仅仅只是有几分相似而已,仔细看去,就能发现,此人身上痞气十足,和小马哥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
真想学到小马哥那种风度,可不容易。
另外两名男子,就要年轻许多,只有二十三四岁左右,一人穿黑夹克,另一人直接就穿了件背心,大光头油光锃亮,满脸横肉,叶小桐连看都不敢看他。
“咦?”
小马哥一进门,眼睛在三人脸上一抡,便发出了诧异之声。
“黑皮,你去看看,我们有没有走错包厢?”
萧三爷虽然在电话里说,两位小朋友很年轻,但也不应该年轻到这种程度吧?
这分明就是三个中学生!
如果是别人将高中生介绍给他,倒也罢了,萧三爷何等样人?
连他小马哥见到都得低头!
“不用看了,小马哥,我就是燕飞扬,萧叔叔介绍的。”
燕飞扬站起身来,淡然说道。
“你?”
小马哥顿时就上下打量起燕飞扬来,心里头立马觉得有一股气不顺。
这小子太拽了!
那神态,傲气得很,似乎压根就不知道他小马哥的来头啊。
你小子以为有萧雄撑腰,就可以在小马哥面前耍酷?
不过小马哥最终还是将那股气压了下去,既然是萧三爷亲口关照的,总也有几分道理。自己已经答应萧三爷,那就要说话算话。再说,这小子太年轻,不懂事,也不好和他太计较。
“哈哈,好,原来你就是小燕,很好!”
小马哥哈哈一笑,大马金刀在对面坐了下来,伸出手,抓了几颗油炸花生米丢进嘴里,嘎吱嘎吱大嚼起来,一点都不讲究。一双眼珠子,只管在叶小桐娇俏的脸上打转,毫不掩饰。
本就是草莽人物,也讲究不到哪里去。
“小燕啊,有什么事要小马哥帮忙,说吧。瞧在萧三爷面子上,我能帮得上的,一定会帮。”
原本和小马哥一样,目光只在叶小桐身上瞄来瞄去的黑夹克和光头佬,听得此言,禁不住将目光收了回去。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萧三爷介绍过来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多谢小马哥,这是叶小桐,她爸爸是叶冠军。”
燕飞扬很简单地给他引介了一下。
“哦?”
小马哥双眉扬了起来,重新打量了一番叶小桐,这个他是真没想到。
萧雄介绍给他认识的人之中,居然有一个是叶冠军的女儿?
先前姜鸿盛他们吵吵闹闹,要谋夺叶家的家产,他也听说过,猜到是萧雄的首尾,故而一直在旁边看热闹,没有参与其中。
怎么现在,萧雄反倒要帮叶家了?
几个意思?
燕飞扬知道他一时半会绕不过这个弯,也没打算让他搞明白,随即接着说道:“小马哥,是这样的,叶叔叔去世之后,冠军夜总会那边的经营,好像是有点混乱。所以,我们想要约陶德明谈一谈,请你做个见证。辛苦小马哥了。”
这边话音未落,李无归就站起身来,递给小马哥一个红包。
小马哥也不客气,当面打开来,瞄了一眼,脸上顿时就有了笑容。
这小子年纪不大,办事倒干脆,很懂规矩,而且出手大方,不小气。
难怪萧雄会亲自为他出面。
这就很好。
只要懂规矩,小马哥就愿意与他合作。
叶小桐轻咬下唇,心里虽然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却也不敢说出来,一切都凭燕飞扬做主了。
反正这些事情,她是不懂的,除了无条件信任燕飞扬,没有别的选择。
“黑皮,你去冠军那边,叫陶德明来一趟,就说我小马哥找他有事。”
拿了红包,小马哥也就变得很爽快,大声吩咐道。
“好嘞……”
那黑夹克答应一声,起身就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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