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这位叶公子,着实神秘,偌大个江湖,竟是无人知晓他究竟姓甚名谁,出身何处,偏偏留给江湖传说的,还不算是什么小事。
叶公子的第一件事,就是砸了游家藏剑山庄百年的招牌。不过游家自从卧龙先生退下后,已有了衰败的迹象,即便没有叶公子,藏剑游家也撑不了几年。只是到底是狠狠地打了名门世家的脸面,叶公子的名气也算打出来的。
说到这里就有人问,不是说不知他姓甚名谁么?怎么突然就知道是姓叶了?
孙老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那日叶公子砸了游家场子之时确实没说自己的身份,叶公子的叫法还是从百晓生那里传来的。
孙老头说到这里喝了一小口酒,又继续说。真正让叶公子出名的,是他把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给毁容了!据说原本倾国倾城的一张脸,不仅把两只眼睛刺瞎了,更是布满了伤痕,就连颔骨都有些歪了——伤疤兴许还能消了,可骨头要正回来……难咯。
听到这里,楚歌看了叶归程一眼。她一直不知道林仙儿最后怎么了,就是龙小云过来,她也以为不过是把林仙儿伤了,没想到是毁容?啧啧,这不大像是叶二少的作风啊。
叶归程摸了摸鼻子。反正他不觉得自己对林仙儿下手重了,就林仙儿那种人,在怎样都不值得同情,他还后悔没割了她的舌头呢。
天下第一美人的脸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一群酒鬼也算是半个色鬼,不免唏嘘,又跟着骂了那叶公子几句。
叶归程神色未变,完全没当回事。
孙老头不由点了点头,继续说龙小云去找叶公子为林仙儿讨回公道,结果被废了武功,而后兴云庄众义士为龙小云撑腰,却被打了出来。最后龙四爷亲自带了礼物上门致歉,这事才算完了。
兴云庄在江湖上的名声极好,林仙儿更是令江湖人趋之若鹜,酒馆顾客喝了酒,说话便不那么顾忌,不约而同地都在愤声声讨那位叶公子。
倒是酒馆有几个在赵正义闹事那天在场的客人,听了这段,眼神闪了闪,不着痕迹地打量了叶归程好一会儿,心想这小伙计也姓叶,那天也把赵大爷他们打了出去,莫非就是那位叶公子?可看他神色平静,却又不像……不过,听起来那位叶公子的武功十分好,这么一位高手,怎么都不可能在小酒馆当伙计吧?不敢肯定,也就没敢多说。
楚歌挠了挠下巴,突然想起来龙啸云送来的赔礼她直接扔了仓库,还没看是什么,一会儿清闲了不妨去看看……
这时孙老头的孙女,孙小红脆生生地问道:“爷爷,那位叶公子就那般心安理得地收了龙四爷的歉礼?他也不臊得慌!还有那天下第一美人……虽然不知道是怎么选出来的,想来十分漂亮,可惜被毁了容貌。”
楚歌正好回过神,立刻讥讽道:“小李探花的故事倒还有迹可循,可赵大爷龙四爷他们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大事,得江湖侠士这般追捧?我听着这故事倒觉得那叶公子磊落光明得很,既然收了歉礼,便是觉得龙四爷冒犯了他,收了礼,也算了结了此事。这本来都是私事,也不知谁把这事又捅了出来,毕竟龙四爷的小公子小小年纪便来冲冠一怒为红颜,实在算不得什么好名头,赵大爷仗势欺人就更令人不耻。”
……倒也有些道理。
众人瞪着醉醺醺的眼睛,不住地点头。
“至于美人什么的……”楚歌突然对孙小红灿然一笑:“美人在骨不在皮。林姑娘我见过,但在我眼里,孙姑娘你比那位天下第一美人更好看。环肥燕瘦,美和丑各人自有各自判断的标准,也不知林仙儿那天下第一的名头到底从何而来,说不准,只是百晓生一个人的喜好罢了。”
众人皆是一怔,拍桌——这话更有道理了啊。
女孩儿就没有不爱美的,听人夸美,孙小红脸颊微红,但行为好不扭捏,依旧落落大方,眨了眨眼,冲楚歌笑道:“楚姑娘你也很好看。”
楚歌想想自己一个矮砸,什么好看不好看的,面上笑道:“孙姑娘,叫我楚老板我比较开心。”
孙小红捧腹,对孙老头道:“爷爷,楚老板好有趣。”
孙老头看了叶归程一眼,又看看楚歌,点头微笑:“……确实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