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对方邀请铃兰与听雨参加晚宴,以尽地主之谊。铃兰实在不喜欢觥筹交错的宴席,可是无法推辞。冷听雨出差已有习惯备上几套晚礼服,以做准备,而铃兰只携了几套工作套装,这样情形下,着实让铃兰猝不及防的尴尬。
出发时,冷听雨才发现她着的还是那套黑色套装,她上下打量着铃兰,问道:“没有晚礼服吗?”
铃兰更是尴尬:“确实是我考虑不周,只带了套装。”
听雨浅浅一笑着:“没关系,我刚好带了几套,你尺码和我差不了多少,先换上一套吧。”
“那怎么行,冷总!”铃兰连忙拒绝,倘若让她穿着她的礼服出席晚宴,更让她无地自容,想找个地洞钻了,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心下排斥冷听雨。
可冷听雨直牵起她的手腕,拽进她的房间:“你要记着你出席晚宴是代表‘天城’的形象,可不准这样敷衍了事。”
无奈间,铃兰穿着冷听雨挑选的礼服,妖娆的红张扬着低调的狂野,穿在她身上倒压了压那艳红的妖艳,冷听雨望着衣镜中的女人,眼下也汇着赞赏的目光:“是个美人胚子,”
“谢谢冷总夸奖,”铃兰回以礼貌的浅笑,
“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就该好好打扮自己,知道为什么吗?”
“——”
“因为女人的青春是买不回的。”
铃兰嘴角的笑容渐深,好一个青春买不回!
“有没有心仪的男人?”冷听雨凑近,轻声探问着,嘴角透着隐隐的笑容:“女人有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整个人才会熠熠生辉,你说是不是?”
铃兰一怔,连忙识趣别过话题:“时间不早了,冷总还是先赴宴吧。”
“我们都是同龄人,私下就喊我‘听雨’吧!”
铃兰唇边的笑意怔了怔!
富丽堂皇的宴会厅中,小步舞曲悠扬的荡漾着。名媛美眷,商客精英,她一直觉得上流社会表面的富贵奢华,那都是面上功夫,所以每当她出席时,总有些格格不入。
而时隔一日,铃兰终于再见到莫之城,整个宴席中他仍旧是耀眼如星,一手手持高脚杯,嘴角噙着惯有儒雅的笑意。可铃兰仔细察觉才发现他右手手背上零星的伤口。想起那个疯狂的夜晚,铃兰脊背还渗着冷汗。
莫之城也看到奢华背景中那衣着一袭红礼服的女人,裹胸的款式勾勒着她优美的肩背,清瘦的锁骨,还有胸前若隐若现的沟壑,红艳之色更衬她白皙如雪,她将长发随意挽成一髻,那群角飞扬,身姿更是亭亭玉立。
他从没避讳过自己的目光,与对方交流时,眼神仍旧深凝着她,颔首饮过杯中酒液,视线未曾离去。听雨很快就找到他,听雨瞥过视线,对铃兰说:“莫总在那边,一起大声招呼。”
铃兰心下有些忐忑,只随在冷听雨身后,明明与他之间,相隔着不远的距离,为何那一刻却觉脚下的步子那般沉重?!
“抱歉,莫总,让你先来了。”听雨笑言,
铃兰看着他,只轻轻点了点头:“莫总好,”那三个字硬是艰难的溢出她的唇中。
莫之城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