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文内容,正文于今日稍晚些仍在此章内放送,如果您误买了此防盗内容也请不必担心,稍后奉上的正文字数只会多过于此内容字数,晋江不会复重扣款和追加扣款,从本文目录页面可以查看本章字数~】
感谢所有观看正版原创文章的读者朋友们!网络因你们的真诚纯善而温暖,作者因你们的关爱和支持才存在!虚拟的空间往往体现着最真实的人性,对生活心怀善意,生活会呈现给你更多的美好,我相信我的这些可爱的读者朋友们生活中会有更多的美好和温暖,因为你们有一颗温暖的心!
我也感谢那些手打团的盗文者们,你们并不比作者轻松,手打也是一件相当辛苦枯燥的事,你们的出发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并不是坏的,你们希望有更多的读者能免费看到小说的心意我也相当理解,你们不计报酬,不辞辛苦,说来也很值得人尊敬,但是请站在原创作者和那些明明可以不花钱去看盗文、却坚定地保持着良善之心来支持作者的读者们的立场上考虑一下,作者也是和其他人一样的普通人,每一种劳动都有它自身的价值,都不该被不顾当事人意愿地掠夺走,打个很简单的比方:你辛辛苦苦拉扯长大、视为珍宝的亲生女儿突然有一天被人强行拉走去做了专为取悦他人的奴仆——是的,无偿地取悦他人,没有分文工钱,因为这些人不必花钱就可以对你的女儿品头论足,喜欢的人会说这个姑娘挺漂亮,不喜欢的人会用恶毒的话来攻讦她,你不心疼么?你不气愤么?同理啊亲爱的朋友!每一部作品都是作者的孩子,您把作者的孩子拉出去让一群不花钱就可以对她品头论足的人对她肆意玩赏攻击,您没有一丁点儿的不自在么?而您又可曾想过那些花钱买文来看的读者们是怎样的心情?因为喜欢这文,读者才会花钱来买,可您却把别人喜欢的东西无情地当成了不值一文的东西丢出去给每个不想花钱的人免费提供……您是在折辱这些良善的人知道么?网络这片沼泽有多泥泞不堪不必我去阐述,然而这些可爱的读者努力保持着的这么一小汪珍贵的清水您也要丢块泥进去搅混它么?将心比心啊盗文的朋友!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很多花钱买v文看的读者朋友都还是学生呢!
我感谢盗文的朋友对我文章的肯定和喜欢,所以我希望我们能达成一个共识:您可以把此文的免费章节发布在您所属的论坛等处,而付费章节就请留下原文地址指点给想观看此文的读者朋友们前往观看正版内容吧!您可以发布章节摘要,但真的请不要再盗取全文,您的喜欢本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请别让这件好事变质,您的认真敬业和高素养会得到比发布盗文换来的赞美更多的!
再次感谢所有支持我和我的文章的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谢谢!
====================【以下是防盗内容,不用看】=======================================
魏晋南北朝在文化史上富有异彩。这个时期起于汉末的建安年间(196~219年)。黎东方先生在《细说三国》中就介绍了自建安至曹魏时的许多名人,但是对在曹魏时已经卓有成就的晋初名士,有些却不曾涉及。其中如“竹林七贤”中的嵇康、阮籍,他俩都死于魏末,史籍上却把他们称作晋人(传见《晋书》)。我在本书中不得不补上几笔,所以,本篇的题目用了“魏晋之际”的字样。
“竹林七贤”是指嵇康(223~262年)、阮籍(210~263年)、阮咸(阮籍的侄子)、山涛(205~283年)、向秀(约227~272年)、王戎(234~305年)、刘伶七人。《三国志·王粲等传》裴注所引《魏氏春秋》以及《世说新语》、《晋书》嵇康等传,都说他们七人常在竹林相聚酣谈,问学议政,意气相投,因此才留下了这个美名。
他们作竹林之会的时候,当在公元250年前后的几年中,如再早则王戎的年龄太小,再晚,稽康就和山涛绝交了。史书说他们都是不拘泥礼法、脱略形迹、喜读《老》、《庄》的人,但详察各人生平,他们的志趣其实并不完全相同。
嵇康字叔夜,是曹氏的女婿,做过中散大夫。他对司马昭专擅魏政,抱坚决反对的态度。亲司马氏的山涛要推荐他代自己做吏部郎,他大为光火,写信与其绝交。他在信中自称不堪流俗,“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这是影射意图取代曹魏的司马昭,结果被强加一项“想帮助毋丘俭造反”的罪名给杀了(毋丘俭于魏正元二年[255年]在寿春起兵反司马氏,兵败而死)。
阮籍字嗣宗,他与嵇康同志,但是表现得不太露骨:他爱饮酒,司马昭想为儿子司马炎娶他的女儿,他就连续大醉六十天,不给司马昭以开口的机会。他听说步兵校尉衙门里的厨师善于酿酒,就要求去那里做步兵校尉。邻家有个美女,常当垆沽酒。他到她的店里喝酒,喝醉了,便躺在她的旁边睡觉,他自己不以为意,也不管那女人的丈夫是否在意。其实,他的“纵情、败礼”,都是做给司马昭看的,以示自己嗜酒如命,无所作为。但有两件事,却最能说明他的内心。一是他不允许儿子阮浑跟着去“通达、不饰小节”,说:“仲容(阮咸的字)已豫吾此流,汝不得复尔!”二是他的八十二首《咏怀诗》强烈地同时又隐晦曲折地批判了当时的社会现实。近代诗学大师黄节在所著《阮步兵咏怀诗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的《自叙》中说:“若自绝于礼法,则以礼法已为奸人假窃,不如绝之。其视富贵有同盗贼,志在济世,而迹落穷途;情伤一时,而心存百代。”这是真正了解阮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