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干什么?”宋锦警惕的看向洛秀。
“我想干什么?”洛秀语气夹杂着深浓的嘲讽,如果目光能杀人,齐歌此刻早已死了千百回。
“他抢了我的老婆孩子,我没杀他已是我手下留情。”
他突然想起孟祁下午说的话,齐歌的血玉可能是丢了,总之不在他身上,没血玉保命,即使醒过来也没几天好活头。
洛秀扯起嘴角意味深长的笑了。
“呵……,”宋锦也笑了,看洛秀的目光像看傻子。
“我和你结婚了吗?还是你听不懂人话,我不想和你有任何牵扯,想娶老婆生孩子,对不起,你找错人了。”
洛秀这副无赖的脸孔着实可恨,可惜对象是她,她可不吃这一套。
她早已不是古宅时软弱可欺的宋锦,亦不是刚来这个世界时惶惑无依的处境,她现在,不惧任何人,任何势力。
宋锦漆黑的眼珠仿佛宝石般发光发亮,剔透莹黑,泛着清冷神秘的光泽,没人能直视这样的眼神。
洛秀却定定与她回视,不退缩。
“齐歌他有什么好,他能给你的一切我都能给你,回来吧,回来我身边,我会守护你和孩子一辈子。”
他从不轻易出口承诺,一旦出口便是至死方休。
他也从未如此低声下气的恳求一个人,失了作为男人的尊严。
他做的所有一切,只是为了面前这个少女。
“齐歌他能给我的,你永远都给不了。”宋锦淡淡说道。
两人都没发现,齐歌的手指忽然动了动。
“什么?究竟是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会做到。”这种肯定的语气,完全把他排除在外的感觉,真的糟糕透了。
宋锦看了眼洛秀,这个男人无疑是很惹眼的,他拥有比齐歌的沉稳更令女人心动的魅力,可就如刹那间的烟花,等心动过去,回归现实,便是无穷无尽的寂寞等待。
她早已不是被爱情冲昏头脑不管不顾的单纯少女,她要的,是一生的相伴和扶持,不要轰轰烈烈,她只要细水长流,脉脉温情,这样足矣。
此刻的洛秀于她来说,是一个再也不想相见的陌生人。
可惜,她的想法洛秀不得而知,他只是固执的想要留住她,就像是得不到玩具的孩子,要哭,要闹,只有得到心爱的玩具才会消停。
说到底,洛秀也只有二十岁,不,他二十岁生日还没过,确切说是十九岁,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在享受大学校园无忧无虑的时光,而他却已经褪去少年人的青涩稚嫩,成为黑道界只手遮天的人物,洛氏财团最年轻的总裁,人们看到了他的成绩,畏惧他的手段,却总是忽略他的年纪。
洛秀十岁以前是个聪明活泼的孩子,有一次妈妈带他去逛商场,路过儿童卖场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机器人,可是家里已经有一个同款的,妈妈不允许他要,他又哭又闹,抱着妈妈的大腿不愿离去,那是他第一次如此固执的想到得到一件东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也许那个时候他骨子里的固执就已经体现出来了。
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机器人,可是回家他就把它扔到角落里,再也没有摸过,任它在角落里落满灰尘。
他的喜欢很廉价,也很薄情,宋锦也许早就看透了这样的洛秀,所以在心悸的同时能毫不犹豫的退出。
他对待宋锦,喜欢居多,但更多的就像对待小时候喜欢的那个玩具,一旦被他看上,便逃不了被圈禁的命运,在他的地盘上即使落满灰尘也跨不出那一步。
她对洛秀,仅仅止于心动,而洛秀对她,也没有深情到非她不可,也许是她的一次次拒绝让他的大男子主义接受不了,才会更想靠近更想拥有。
所有男人的通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一旦得到,过了新鲜期逃不了被冷落的命运。
虽然她有自信可以永远吸引住一个男人的目光,可这样费尽心机得来的爱情,有什么意思?
宋锦忽然觉得有些累,她已不想再说话,背过身低声道:“只是齐歌这个人,我喜欢的只是他这个人,你即使把全世界送给我,我也不稀罕,所以,你走吧,古宅的那一切你就当作一场梦吧,我以后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纠缠,齐歌看到了会不开心。”
“当作一场梦?你说的轻巧,对你来说是一场梦,可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在你眼里只看得到齐歌,那我呢,我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你拿我当什么?”
“你于我来说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仅此而已。”宋锦心硬如铁,丝毫不给洛秀置喙的余地。
如果从一开始就把他排除心门,就不要再给希望和机会。
“你……,”洛秀气的一下子晕了过去。
宋锦看着软倒在地上的洛秀,叹了口气,走过去把他拖到另一张病床上,看着他血肉模糊的右手和左臂上血流不止的伤口,叹息道:“傻瓜,再晚一会你身上的血就要流干了,这么大的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宋锦开始熟练的给他的手臂止血上药。
门外,沉香脸上的担忧被兴奋所取代,别看宋锦面对主子时冷如冰霜,其实她还是很关心主子的,看那说话的语气,啧啧……一听就容易让人想歪。
宋锦突然侧眸看向门口方向,冷声道:“把你家主子弄走,否则死在我这里概不负责。”
沉香一扭头就溜了,主子可不能白白受伤,总要物尽其用,他可不能在后边给主子拖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