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她嫁定了,既然注定要在一起,那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宋锦不是个三心二意的人,洛秀再好再令她心动她也不会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更何况,那只是曾经,现在,陪着她的人,是齐歌。
“不行。”齐歌斩钉截铁的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你的身体经受不了,而且,在结婚前,我不能碰你。”
这男人还真是个正人君子,宋锦心底为他的体贴感动,脸上却嘟着嘴不满道:“医生都说了过了三个月之后,只要动作轻点是没事的,难道你是对自己没信心吗?”她只是看齐歌忍得如此难受心疼而已。
齐歌噎了噎,松开宋锦背过身去,“总之结婚前我是不会动你的。”这是他的原则更是对宋锦的尊重。
宋锦好笑的锤了一下他的背,见男人不为所动,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一手穿过他的腰摸着他胸膛上的肌肤,一举一动充满挑逗,齐歌憋得辛苦,宋锦笑的也很畅快。
两人在这边蜜里调油的好不快活,孟祁听墙角听的快憋出内伤了,恨恨的揪着墙角的草,心底把齐歌骂了个狗血淋头,却到底不敢再生出害他的心思了。
宋锦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要再敢欺负齐歌,他就可以给他的小弟弟收尸了。
元君身轻如燕的倒挂在房檐下,看着孟祁吃醋的模样有心想逗逗他。
“你看你的女神多幸福啊,你就放手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放手。”元君45°角明媚忧伤的望着天空。
“我呸,你个臭老道给我滚一边去,别以为我打不过你,我是懒得跟你个老头子计较,要我放手,那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孟祁最恨别人拆散他和女神,现在在他的眼里,元君就是个要毁了他幸福的大坏蛋。
“呵呵,小伙子,你走火入魔了,要是再不清醒点,你一辈子都搭进去了。”元君越看越觉得这孟祁就像个神经病,不论说话做事还是动作都透着一股神经质。
“你TM才走火入魔。”孟祁大骂一声跳起来就朝元君攻去,身形凌厉非常,嘴里吼道:“为了女神我心甘情愿。”
元君一点都不敢小瞧孟祁,短短时间而已,这家伙功夫竟然又提高了,元君心底惊疑不定,面上不动声色的回应,竟然被激怒的孟祁一拳打在脸上,牙都打飞了一颗。
这家伙,情绪竟然能影响他的力量,越生气发挥出来的力量就越强,不知道主子给他喂了什么药,让这家伙跟个宠物似的崇拜她。
宋锦也很无奈,当初她是抱着把孟祁驯成温顺的小绵羊的心思,对她忠心耿耿,没想到这家伙对她是够忠心,但对她更深的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和占有欲,后来朝着这方面越奔越远,一去不回头。
现在,孟祁对她的感情已经强烈到深深根值于骨子中,除非死,否则这份感情永远都不会变质。
中午的时候,铁柱回来了,看到醒过来的齐歌热泪盈眶,沉沉道:“我把弟兄们的尸体都找到了,一共十八具,但是却没找到苏哥的尸体,那个叛徒也被我活捉了,首长,兄弟们死的好冤啊。”
苏哥就是苏高,他当时为了保护齐歌孤身引开匪徒,下落不明。
宋锦悄悄走了出去,转身关门的时候看到齐歌坐在床边落寞晦涩的背影,心底就有些难受,宋锦知道,齐歌自醒来就一直都不开心,他是为自己的无能和兄弟的惨死而难过悔恨,所以宋锦用说话来吸引他的注意力,让他不要想那些伤心的事情。
但有些事情,总要面对的,齐歌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万千军士心中的领袖,没有什么事情能打击到他,相信这次他也一定能挺过去的。
轻轻带上门,宋锦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半小时后,铁柱步履沉重的走了出来,走到宋锦身边低声道:“嫂子,首长心中不好受我都知道的,你一定要多劝劝他,别让他钻死角。”
铁柱记得有一次首长带队去清剿一个跨国走私的团伙,当时有个小喽啰把枪藏在鞋底,关键时刻朝首长开枪,有个同伴冲出来替首长挡了一枪,当场就死了,那件事给首长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以后只要是他带队,保证队员的安全是第一要务,而现在他的队员全都死了,作为一个领袖来说,没有什么打击比这更严重。
别看首长平时总是冷着脸,对下属非常严格,那也是为了他们着想,其实首长对自己手下的兵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嗯,我知道,辛苦你了。”宋锦对铁柱笑着道。
铁柱赶忙摆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去忙了,苏哥的尸体还没找到,我还得再带人去林子里跑一圈。”铁柱说完就走了。
又坐了一会儿,宋锦起身朝病房走去,推开门,便看到病床上蜷缩成一团的男人,看起来那么脆弱。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不再强势的齐歌,高大的身躯像个蚕蛹拱成一团,看的宋锦鼻子发酸。
永远像个定海神针般沉稳强大的齐歌,原来也有如此脆弱的时候,即使是神,也会疲惫,会忧伤,会难过。
齐歌他是人,不是神。
联想到他的身世,宋锦更是心疼他,走过去在他身边躺下,默默陪着他。
从正午到夕阳下山,窗外的最后一缕霞光被月光取代,宋锦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听到翻身的动作,下一瞬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人在她耳边低语。
“小锦,对不起。”
宋锦睁开迷蒙的眼睛,正想要问一句为什么对不起我,齐歌突然将她紧紧的勒进怀中,让宋锦差点喘不过气来。
“我本来想回去之后就递交退伍报告,想永远陪着你,再不经历那些危险,但是……。”顿了顿,齐歌接着说道:“想到那些兄弟的惨死,我就觉得自己很自私,他们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牺牲奉献,而我竟然因为疲惫而想要逃避,对不起我身上的制服,对不起敬仰我们的子民,更对不起我当年在国旗下发的誓言。”
黑暗中,宋锦眼睛亮晶晶的,这个男人还真的是赤胆忠心,也正是这份正直才更加吸引她。
宋锦笑眯眯的摸着他的脸:“男人就是应该建功立业,保家卫国,你这样的选择没错,而且你是军人,怎能永远沉溺在儿女柔情中,否则你岂不是辜负了国家这些年对你的栽培,放心去做吧,我会永远在你身后支持你的。”
齐歌将她抱的更紧:“可是这样我就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了。”
“天下哪有两全其美的好事呢?你放心吧,我一个人也会过的很好的,不用担心我,倒是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多想想我,想想我们的孩子,别只顾着往前冲。”
齐歌点头:“我答应你。”
宋锦心底叹息了一声,虽然很希望齐歌能陪在她身边,但他是她丈夫的同时,更是一名军人,没有大家哪儿来的小家,多多理解包容吧。
齐歌心底对宋锦的愧疚更深,心底更是坚定了以后一定要加倍对他好。
他何德何能才能娶到如此明理识大体的妻子,一定要加倍珍惜。
三天后,齐歌已经能下地走动了,宋锦便陪着他在小镇上到处逛逛,这里有很多带有民族风情的特产,都是宋锦以前从未见过的,齐歌看宋锦这么开心的样子也非常高兴。
两人就像一对平凡的恋人一样手牵着手看日出日落,游玩赏乐,动情时会拥抱会接吻,齐歌不是个好的恋人,却是个称职的丈夫,他不会浪漫的花招,但所有的爱意都藏在他的温柔体贴中,却比甜言蜜语更能打动宋锦的心。
两人的感情在这几天的相处中迅速升温,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无比默契,这让宋锦感觉心底甜蜜蜜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而齐歌,这几天真的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日子,他真的希望时光永远定格在这一刻,不去理会世间纷扰,和宋锦平安喜乐的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但该来的,还是要来。
孟老爷子已经知道宋锦跑去找齐歌,也知道齐歌已经没事了,在电话里非常生气的勒令两人快点回来,否则他不顾身体也要赶过去。
挂了电话,齐歌走过去牵起宋锦的手:“婚礼已经策划的差不多了,等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宋锦笑着靠在他怀里:“好。”
当天下午,两人踏上了回京都的飞机。
而孟祁,两天前宋锦已经把他赶回京都了,走之前孟祁还不情不愿的,但让他留下来看两人秀恩爱他迟早要憋出内伤,再不情愿也得走。
京都,洛秀正在办公室处理文件,手指飞快的在文件上签下他的大名,沉香敲门,得到洛秀允准后走进来。
“齐歌和宋锦今天下午从云南回来了。”
洛秀签字的手顿了顿,墨迹晕染开,眸光越发冷戾,最终还是把他的名字龙飞凤舞的写了出来,把文件合上扔到一边,靠回椅背里勾唇冷笑。
“终于舍得回来了。”
沉香不敢看自家主子的脸色,想了想道:“齐歌找的国内最顶尖的婚礼策划师,现在婚礼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他们的结婚请帖送到公司来了。”说着沉香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来一张鎏金烫边的大红请帖,恭敬的放在洛秀的办公桌上。
身子稍稍后退了一小步,他怕主子震怒下把火发在他身上。
洛秀冷冷的瞟了眼那张大红请帖,竟然没有动怒,拿过来打开。
一个凹出来的心形里是两人的合照,男帅女美,天作之合,尤其是宋锦幸福甜蜜的笑容深深的刺痛他的心。
下边一行烫金的大字:5月18日,天爵大酒店欢迎各位来参加齐歌先生和宋锦小姐的结婚宴席,上午十点,在酒店后边的大教堂举行正式的结婚典礼,望各位届时准时到场。
齐歌宋锦的名字格外大格外红,下边还用花体印着一行行字。
锦绣良缘,佳偶天成。
洛秀捏着喜帖的指骨泛白,手背上青筋暴露,他却突然勾着唇笑了。
邪气凛然,妖孽如火。
锦绣良缘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宋锦和洛秀,多好啊,他和宋锦才应该是天生一对。
今天是五月初五,离五月十八还有十三天的时间。
足够了。
“替我办一件事去,到时候,我要在婚礼上给他们一个惊喜。”
同一时间,京都各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接到了喜帖,消息来的太突然,很多上流名媛富二代之类的姑娘直接哭闹了起来。
男神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虽然之前就有消息齐歌要结婚了,但没想到这么快,看来消息属实啊,齐歌真的是奉子成婚啊。
很多姑娘把未曾谋面的宋锦骂了个狗血喷头,什么难听骂什么,甚至还成立了个反宋锦后援会。
一个贫民出身的丫头也敢肖想她们的男神,非得要她知难而退不可。
这些风波宋锦都不得而知,在飞机上她歪在齐歌身上睡了一觉,再醒来飞机已经到站了。
齐歌给她披上大衣,牵着她的手走出机场大厅。
来接他们的,是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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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更的够多吧,嘎嘎
猜猜洛秀要给俩人什么惊喜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