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她送到纽约去;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去。
大苹果城是一座天堂与地狱相交割的城市,这里有一个人所渴望的一切,这里也有一个人所痛恨的一切。
杜邦,哦,确切地说,是叫波比杜邦的美国鬼子,杜邦此时很迷茫,一觉醒来,原本是二十一世纪的宅男,现在却变成了纽约大学的一名大学生,这个可怕的事实,让杜邦很恐惧。
难道自己穿越了?
杜邦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很痛啊,一切都是真的!
杜邦拍了拍自己有点发木的脸庞,喃喃道。
“这里是纽约,自己是一名大学生,现在是1990年。”
1990年!
我的天啊!
杜邦有点找不到北了,自己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了1990年的纽约,这个事实真的让人接受不了。唯一值得杜邦高兴的是,自己年轻了近十岁,这样说来,自己又可以多活几年了,这算是一个好消息吧。杜邦摇了摇头,从中央公园街道旁的木椅上站了起来,抬手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晚上的十点左右。
这里是洛克菲勒中心,夜色虽然已经很晚了,但街道上依然是人声嘈杂。街边叫卖热狗的墨西哥人,正和黄色出租车中被堵在街上的印度司机大声地吼叫着,刺耳的喇叭声也在肆意地提醒着自己的存在,耳边灌进的全是外语和陌生的面孔和肤色,唯一让杜邦熟悉的东西是路边那有两个孔正冒着蒸汽的下水道盖子,也许是太晚了,身边所有的一切都幻化在这蒸腾的雾汽中,纽约变成了一座很虚幻的城市。站在时代广场上,杜邦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垃圾堆中站着一般,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杜邦发呆了一会,按照着脑海中的记忆,朝一旁的街道走去,这一片是百老汇剧院区,对面一家叫Ambassador的老剧院,正在上演经典的剧目“芝加哥”,而旁边来St.h听布道的人们络绎不绝,让杜邦很惊奇的是寸土千金的曼哈顿分布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教堂,每过几个街区就能看到一个,每天的弥撒都会挤满人群。如此纸醉金迷的音乐剧旁边却飘荡着圣歌,这让杜邦有一种虚幻的感觉,或许最爱在林立的高楼之间飞越的蜘蛛侠,现在是不是也在圣派特里克教堂的塔尖上疗伤呢?
纽约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对于杜邦来说,纽约很破旧,至少出现在杜邦眼前的街区就是如此,穿过闻名于世的布鲁克林大桥,杜邦找到了自己的公寓,不到五十平方米的小房间,一切都是充满了陈旧气味的旧时代风格,摇摇晃晃的电梯,老式钢琴以及楼道里橘黄色灯下伊丽莎白泰勒的黑白照片,而楼道的两旁,则布满了各种风格的涂鸦。
这就是纽约!
杜邦将自己重重地扔在了单人床上,此刻什么都不想去想,不想去做,只想着这一觉醒来,自己又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美国鬼子还是美国鬼子。
在满耳的喧闹声中,杜邦沉睡了过去,一觉睡到了第二日的中午时分,才缓缓地醒来。杜邦习惯性地朝枕头旁摸去,可惜却没有摸到自己的苹果机。这让杜邦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窗外一片明媚,揉了揉双眼,却被吓了一跳,自己家什么时候处在一片高楼大厦的包围中了?再一看,对面那大大的英文字母招牌,这让杜邦立刻醒了,自己没有做梦,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宅男彻底地回不去了,这个九十年代的美国鬼子还得继续。
这个事实让杜邦很迷茫,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纽约,身份是一名纽约大学的学生。一番对原主人的记忆挖掘,让杜邦发现,这个哥们很有才,已经提前一年拿到了足够的学分,而且已经混到了华尔街中。
看起来这个家伙似乎很有前途,这个时候融合了前身记忆的杜邦,发觉自己居然完全地继承了这个家伙的才能,就在此时,一个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我要赚钱,我要成为大富豪,我要站在华尔街的顶端,什么巴菲特,什么索罗斯,都得围着我转!
这个荒诞的念头一下子充满了杜邦的整个脑袋,过了好久,这股犹如发烧般的感觉,才缓缓地平息了下来。
杜邦拍了一下自己发热的脸颊,轻笑了一声。
“自己一定是傻了,还巴菲特,索罗斯,自己真的是傻了。”
可没等杜邦想完,杜邦却真的傻了,只见杜邦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台笔记本,正是那个自己很熟悉的被咬了一口的苹果。
我去!竟然是我的那台花了一万大洋的苹果机,杜邦小心地打开了电脑,顿时愣了。
我擦!这不是真的吧,里面居然有自己珍藏的各种资料,这让杜邦彻底地疯狂了。
电影,各种经典的电影和美剧,此刻在杜邦的眼里,都成了废物。
怎么就没有一点有用的资料呢?
杜邦翻看着电脑中存储的各种资料,却没有找到任何在此刻可以让自己一夜暴富的信息。书到用时方恨少,杜邦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直想骂娘。
难道自己就是个废物吗?穿越到了1990年,也还是个废物吗?
杜邦不信,杜邦就不相信了,自己可是穿越者啊,一看就是天生的主角命,怎么会被这个小小的难题就给绊倒呢?
电影,电视剧,看来看去,杜邦发现,自己真是昏了头,眼前不就有一个发财的好机会嘛。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2007年的科幻片,成本1.4万美元,但现在是1990年,杜邦相信,成本绝对不会超不过5000美元。这让杜邦狂喜起来,自己若是将这部几乎零成本的伪科幻电影拍出来,那怎么得也能赚个一百万美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