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人缘如果太好,常常也会是一件累人的事情。
虽然,林阳不如钟意那般左右逢源笑脸迎人,但是,他在整个初三级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有不少想结识他的同学,有些他认识的,有些他不认识的,有男有女,有胖有瘦,纷纷将他们手中的同学录拿给林阳写,就连一向只顾着风雨兼程拼命读书的袁春林同学,都亲自找上门来了
袁春林坐在旁边位置,看着林阳正在低头写的同学录,他感到一丝难以理解,不屑的问林阳:“林阳,为什么你们小小年纪,写的都是这些生离死别的内容?”
林阳笑着说:“有吗?我貌似没写什么啊,都只是一两句简单的祝福语。”
袁春林忙摇头:“我不是说你,我是指其他同学,看着真矫情肉麻,我可写不出那样的东西。”
林阳打趣道:”哦,那大概是因为,同学们都长大了,知道了什么叫做悲伤,你还小,你什么都不懂。。”
袁春林哼了一声,鄙夷道:“我什么都不懂?呵呵……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长大,才会为赋新词强说愁。”
真是这样吗?其实,对于尚属年轻的人生来说,初中毕业,本身就是一场“生离死别”,也许有的人,你永远也见不到了,那么这些回忆,就会慢慢淡去,直到有一天,你又翻开同学录,才会想起,哦,原来她喜欢的是橙色,最爱吃的是冰淇淋,林阳觉得这本身就是非常伤感的一件事。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毕竟大家相处了那么久,在最青春年少的时光,彼此都有了很深的感情,现在就快分开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多年以后,或许大家还能围在一起,有什么说什么。有人会偶然想起以前的某件旧事,先开了个头,接下来,就会有人响应,说那时是怎样怎样的。有人也会谈到现在的流行,还有某某影星,某某歌星,是怎么红起来的,反正是想到什么谈什么。
“林阳,你到底写好了没有?我这边可还等着你写呢。”
坐在一旁老半天,等得不耐烦的袁春林,终于忍不住开口催促道。
林阳点点头,经过最后一番冲刺,他放下手中的圆珠笔,伸了伸懒腰,幽幽地说:“写完了。”
“那你给我也写一份,记住,不许写啰里啰嗦的话,也不许写肉麻的诗词。”
“行啊,你要是不介意我敷衍的话,我巴不得写少一点。”林阳乐呵呵地说道。
接过袁春林从手中递给自己的同学录,他随手翻了几页,却赫然发现,袁春林这一本厚厚的同学录上,只有陈佳宁一个人的签名。
这人缘得有多差啊?
……
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
林阳很清楚,袁春林为人自负,平日里不太合群,也不太喜欢随波逐流,对身边同学发生的许多事情,诸如早恋之类的,他都常保持着嗤之以鼻的态度,一副自视甚高的样子。
林阳奇怪的是,他为何只让陈佳宁一个人写了他的同学录?
难道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袁春林和陈佳宁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俩都是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林阳本来想问,却又忍住了好奇心。
“苟富贵,勿相忘。”
这简简单单的六个字,就是林阳写给袁春林的临别赠言。
袁春林捧着同学录看了又看,忍不住哈哈大笑道:“苟富贵,勿相忘,哈哈,不错……你这句话,我记住了。”
很明显,袁春林很满意,也很自豪,像林阳这样优秀的人,会写如此的赠言给自己。
2003年6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