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伯心里叹一口气,他刚回到林公馆,就听下人说,今天中午少爷亲自去了警署拜访了一位朋友,通过警方查到了如今孙少爷正下榻的酒店。随后又让长子林孝义给酒店打了电话,催促他赶紧回家。他是标准的刀子嘴豆腐心,毕竟林孝智再让他失望,到底是他的亲骨肉。有孙夫人临过世前的嘱托在,孙少爷就是再顽劣,他也宠着爱着。
“嘭嘭!”
敲门声传来,接着门被推开了,一个身材高挑、健硕,一张国字脸上挂着一幅金丝眼镜的年轻人推开了门,一阵淡淡的莲子香味扑鼻而来。众人目光往门口看去,只见在那个年轻人身后,一个盘着长发的身材曼美,外貌虽谈不上倾国倾城却也十分清秀的年轻女人,端着一个摆上了三碗银耳莲子粥走进了屋来。
“爸,福伯,你们都在啊!”
国字脸的年轻人见了一礼,“爷爷,阿曼听说你最近胃口不好,煮了些莲子粥。爸、福爷爷,你们也尝尝阿曼的手艺吧!”
“爷爷、爹地,你们最近胃口都不太好,我帮你们煮了碗清热健胃的银耳莲子汤,福爷爷,你也来吃一碗吧。”犹如百灵鸟一般悦耳动听的声音响起,都说闻声辨人,少女声音不骄不躁、带着一股绵柔温和的魔力,只看林建年本还有些愠怒的脸色,一见她进了屋内,脸上表情就和缓下来就知道了。
“小曼,又让你艹心了!”林建年脸上挤出了些笑容。
福伯笑呵呵地从她手上接过盘子,“小姐,让我来吧!”
他端了一碗摆在林继礼的桌前,另一碗递给了林建年,这才端起一碗,脸上盈盈带着笑容,“老爷,您快尝尝阿曼小姐的手艺!”
林继礼嗯了一声,“小曼啊,你有心了!”
对于他这个大孙媳妇,他还是比较满意的。这女人现在名叫林王小曼,正是他的大孙子林孝义的妻子,号称‘新界果子王’的王新发的小女儿。其娘家拥有六家工厂,香港逾七成以上的超市、百货公司都摆有他们家生产的零食、果子,其父虽然是八十年代初才跻身香港富豪行列中,但也算勉强算是豪门了。
林王小曼姓情温和、知书达礼,要说唯一让人不满意的就是她的父亲王新发太势利。林家兴旺的时候他经常往林公馆跑,美名曰看女儿,实际上不过为了从九龙银行多拉几笔低息贷款。如今林家遭遇了股灾重创,最是需要钱的时候,往常一两个月就来林公馆串门一次的他再也没了身影不说,林建年几次亲去王家希望周转一些资金使用,都被王新发各种借口回绝,令林继礼跟林建年父子多少有些不满。不过,他们到底是明理人,这怨气还不会落在林王小曼的身上。
“嗯,小曼小姐的手艺真不错……”
福伯吃了几口,一直赞不绝口。
林王小曼乖巧说:“福爷爷要是喜欢,我以后多烧点,您跟爷爷、爹地一起吃!”
“是啊,福爷爷你要是喜欢,以后让阿曼多烧点!”
“你们呀,有心了!”
林继礼喝了小半碗,笑呵呵地放下了碗,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绢擦了擦嘴,“这么晚了,你们早点去休息吧。我这把老骨头现在什么都不想,只一心想早点抱上曾孙子!”
林王小曼脸上一红,就连林孝义也多少也些不自在,连忙请辞离开了房间。